更新时间:2022.11.07
离婚协议书去公证处公证。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机构收到申请后,对当事人身份、申请办理的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公证。
离婚协议书最好是自己写。双方无争议的也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如果涉及不动产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机构审查通过后,会出具公证书。
协议离婚当事人申请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离婚协议要到夫妻双方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离婚协议的公证并不是对于双方离婚的证明,也不能作为双方已经离婚的凭证。而是对于双方离婚后财产、子女等事项处理合议的证明,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公证之后的离婚协议对于夫妻
离婚后离婚协议书可以自行协商更改。夫妻双方在离婚前或者离婚后都可以通过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不需要有关部门的同意,也不需要到某个机关办理,只要双方经过协商重新达成协议,重新签订一份新协议或者补充协议即可。
不需要公证。不论是婚前财产协议还是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都不是以经过公证作为生效条件的,均可签订成立后生效。离婚协议只要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即可。
法律规定,改离婚协议书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如果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协议离婚可以去任意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夫妻有一方是港澳台居民、华侨或者外国人的,则需要到内地居民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办理协议离婚的,可以直接在当地办理,不需要回一方住所地,因为这些地
在我国婚姻存续期间签订的协议书可以到公证处公证,但婚内协议书并非必须公证。根据规定,合同无特殊约定或法律无特殊要求,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即生效,该规定同意适用于协议。
当事人双方可以去当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公证机构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应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协议离婚的实质要件进行认真的审查,审查通过后,会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