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当事人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 1、民事行为的重大误解; 2、明显不公平的民事行为; 3、因欺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因胁迫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包括: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等。 3、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
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 一、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争议,包括要求足额补交引发的争议,即社会保险缴费争议。 二、因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而导致劳动者遭受工伤待遇、失业待遇、生育待遇、养老待遇以及医疗待遇损失的,即社会保险待遇争议。 三、
不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一方通过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其真实意思来签约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单位免除其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或者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级医疗事故,指的是造成了患者死亡又或者是重度残疾的医疗事故,以下情况属于一级医疗事故:1、患者死亡;2、患者的重要器官已经缺失又或者是功能完全丧失,并且其他器官不能代偿,患者存在着特殊医疗依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如下: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
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好不要,采取口头形式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