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7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刑事案件二次开庭流程如下: 1、进行庭前准备; 2、开庭; 3、法庭调查阶段。一般包括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调查核实证言、鉴定意见、证据等; 5、法庭辩论; 6、判决。
一、关于立案发回重审的案件应立新的案号。 二、关于送达发回重审案件,在立案以后,送达的文书可以不按初审案件程序中规定的文书种类送达。 三、关于审判组织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四、关于诉讼代理人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需重
督促程序中的管辖,属于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 这种管辖排除了协议管辖和选择管辖。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督促程序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尽快偿债务; 加速资金流转的一种简便易行的审判程序,其意义就在于使那些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双方没
保外就医办理的程序: 1、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 3、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
审理涉及探望权案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协议优先原则; 2、权利义务统一原则; 3、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原则; 4、探望时间优先原则。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
涉及主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1、主债权合法有效; 2、不能根据债权性质转让; 3、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4、不能依法转让; 5、及时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
审理涉及探望权案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协议优先原则; 2、权利义务统一原则; 3、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原则; 4、探望时间优先原则。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
审理涉及探望权案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协议优先原则; 2、权利义务统一原则; 3、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原则; 4、探望时间优先原则。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