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批捕就是对犯罪人员作出的一种强制措施行为,就是为了可以更方便执法人员进行侦查。当事人不服批捕的话只能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反映个人意见,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
1.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2.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4.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较长的一段
对刑事处罚不服的处理:可以提起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 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二、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
刑事案件不予批捕的条件具体如下: 1、尚未造成犯罪后果,或者是防卫、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确有立功表现、自首情节的初犯或者从犯、胁从犯; 3、悔罪表现良好,达成和解的过失犯罪; 4、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犯罪
对刑事案件判决不服处理如下: 1、可以上诉,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
刑事案件不服二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可以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申诉,也可以对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进行申诉。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并按照相应的诉讼程序进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
第一,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第二,不需要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应该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
下面我将针对刑事案件批捕后的问题,为大家做简单介绍。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