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
公司的清算程序: 1、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 3、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债权债务是分别独立的个体,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
企业注销程序是: 1、企业清算结束后,在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依法解散的文件、清算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 3、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企业终止。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按照《民法总则》和《公司法》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 该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
公司自愿解散的情形主要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
根据法律规定,清算债权债务是分别独立的个体,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
公司清算程序中,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的方式为:依法成立清算组,并通过通知和公告告知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解散清算制度是:当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应当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完毕公司的债权债务事项后,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收购企业主要有以下程序: 1、由收购双方签订合并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及时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立案。 2、调查取证。 3、调查报告。 4、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5、事先告知。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