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缓刑不属于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而不是具体的刑罚,不包含在刑罚归定的主刑和附加刑的范畴内,不属于刑罚更不属于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包括缓刑。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无期徒刑和死刑,死缓不是单独的刑事处罚,一般包括在死刑中。缓刑称为暂缓量刑,是指触犯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先宣布定罪,暂不执行判处的刑罚。特定检查机构应当
缓刑考验期的法律规定有: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缓刑考验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调查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 3、遵守调查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迁居的,应当报调查机关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
1、缓刑期内犯新罪的才会撤消缓刑,既然考验期都满了,那么相当于原刑罚执行完毕,再犯新罪的就要另外判决 2、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是想通过对其判处刑罚但不予关押而达到改造罪犯的目的 3、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违反缓刑人员必须遵守
缓刑结束之后一般就自由了。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罪或者新发现的罪行作出判决,将前罪和后罪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在数罪中判处附加刑的,仍需执行附加刑,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拘役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这样确定缓刑考验期的起算日: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缓刑考验期满犯罪不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缓刑不属于原刑罚。
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然后再进行综合的判刑。
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不构成累犯,但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