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规定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事项,如下: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以及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受理后是接受行政复议的机关对所申诉的事项进行调查复核,这时如果你接到复议机关的传唤,应该及时带相关证据前往,配合调查,如果没有传唤,则可等待结果,并做好到法院起诉的准备。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
行政复议作为一种依申请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监督,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提起行政复议。第一,必须是因行政争议而提起复议。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同行政管理相对人发生的争议,这种争议只能发生在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第二,有权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成功后,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行政复议成功了若是符合国家赔偿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若是行政机关被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应当按照重新作出的行政决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的。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 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
行政复议的成功率一般都比较低,不过还是要案件具体情节而定。只有行政机关拿不出确实的证据和依据证明其行为合法合理或者相对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确实违法或不当,当然是可以成功的。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