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毁损流失罪的判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犯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犯罪分子,依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犯罪对象为珍贵文物,毁损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量刑:犯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条所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负有管理、保护文物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犯罪对象为珍贵文物。所谓珍贵文物,是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主要包括国家规定的 一、二级文物,三级文物要确定为珍贵文物的,应经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确认。本罪侵犯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量刑幅度:一般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犯罪对象为珍贵文物,毁损一般的文物,不构成本罪。所谓珍贵文物,是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主要包括国家规定的 一、二级文物,三级文物要确定为珍贵文物的,应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破坏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及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具体可参见故意损毁文物罪的释解,这里不再赘述。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
本罪的立案标准是: (1)导致国家 一、 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 (3)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四要件是: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