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确定法定监护人的方式: 1、一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确认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2、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定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有监护
以未成年子女为例,监护人的确定顺序:第一顺序是孩子的父母,如果孩子父母都已经死亡或是没有监护能力的,则第二顺位监护人是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第三顺位是有监护能力的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可以成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程序: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精神病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按以下方式确定监护人: (1)如果是未成年人,由父母作为监护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
应该在法定的范围内确定孩子的护人: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再是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程序如下: 1、先经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顺序指定; 2、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3、有关当事
法院指定监护人需要遵守的流程是: 1、确定监护人的范围; 2、各位有监护资格的主体表达自己的意愿; 3、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4、法院选定监护人。
植物人确定监护人的程序是:植物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具有监护资格和行为能力的人,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到现场了解被告人的身体状况,调取被告人的病历,查阅治疗状况资料,确认被告人无意识,处于植物人状态的。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宣
指定监护人程序: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院指定监护人的确定程序:第一,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进行协商确定。人民法院可以从此范围中,按照法定的顺序来确定有利于相应的监护人。有监护资格的人商量不成功的时候,由人民法院在他们当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流程如下: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