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建筑工程质量归建设局下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责:贯彻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建设厅有关建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的立法和建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和各
建设单位是建筑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监理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等。此外,建设单位可以向参与建设的勘察、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 但是,并非一切工程质量问题,都是承包人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也可能因勘察、设计和发包人所致。因此,分清工程质量责任,是处理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第一步。 常见承包人应当
一般建设单位对于工程质量负责的责任有: 一、依法分包工程; 二、依法提供原始资料; 三、限制不合格的干预行为; 四、依法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依法实行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包括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1、服务性的含义是运用规划、控制、协调方法,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最终应当达到的基本目的是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2、科学性主要表现在:工程监理企
纠纷解决有以下几种: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处理:1、双方当事人有约定仲裁协议的,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纠纷后,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以裁决的方式来处理;2、当事人未约定仲裁协议的,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建筑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性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筑工程工程质量隐患如下: 1、基础工程,基础工程常见的质量问题有,桩基偏位、离析等; 2、混凝土工程,拆除模板后,发现混凝土柱、梁、板凸起或翘曲,不仅影响外观美观,而且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有时甚至拆除重新浇筑; 3、砌体工程,许多工程实践证
管理建筑工程质量需要组建优秀的质量管理组织;聘请高品质的监理单位;引进优秀的施工企业;严格进行建筑工程质量文件审核;积极履行现场质量监督检查等。
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规定: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