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0
工程合同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的,下列情形中,就属于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骗、逼迫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合同;2、恶意串通他人,签订的合同对国家利益有损害的;3、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或者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手段等
合同的终止情形主要包括了:第一,合同的解除情形。第二,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情形。第三,合同的其中一方行使抵销权的情形。第四,合同的其中一方免除对方债务的情形。第五,合同当中需要履行债务的一方将债务提存的情形。第六,合同的债权以及债务共同归属于
合同违约金可以扣除吗合同违约金可不可以扣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1、可扣除。若对方对于是否违约等没有意见的,可直接扣除违约金。在双方对于违约行为的构成、违约责任等约定较清楚时,可扣除对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2、谨慎扣除。双方对于违约行为
我国合同法以及民法典并没有规定,违约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能够解除合同的,应当是因为对方出现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去而想要解除合同的守约方。因此,在法律上,违约方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
无效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合同双方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3、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如果该强制性规定不会导致合同无效的,则合同仍具有效力;4、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
无限期劳动合同,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种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对以协商、长期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等事项签订不固定期限劳动关系的特殊保护方式。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采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预告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纠纷的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但是不能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标的不同,管辖法院的规定也有所不同: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
安置补偿协议,即政府和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从本质上来说,其属于行政协议,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安置补偿协议合同无效: 1、采用不正当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和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采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规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如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被毁约的一方不能要求毁约方赔偿损失。换句话说,合同不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只是约定
合同无效,也就是合同自始至终都不能发生任何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合同无效的当事人不需要解除合同,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没有效力。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善意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权分为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约定解除针对的是双方已经协商一致的情形,这时候双方当事人都能够解除合同。法定解除针对的是法律规定能够解除合同的情形,这时候由享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权利来解除合同。因此,严格意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