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医疗事故鉴定时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1年。该时效是指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的一年。如果患者死亡应在一年内提出鉴定申请,如果损害后果在多年后发现,从发现之日起算一年。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为:第一,患者的家属提出有关于医疗事故的争议。第二,患者的家属向有关部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第三,相关的部门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首先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卫生局申请调解或者向法院申请判赔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
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是医学会。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
有鉴定时间限制。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医疗责任事故罪的认定有: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应当是医务人员; 2、犯罪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3、犯罪主观方面是过世;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一级乙等=一级;二级甲等=二级;二级乙等=三级;二级丙等=四级;二级丁等=五级;三级甲等=六级;三级乙等=七级;三级丙等=八级;三级丁等=九级;三级戊等=十级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简要的治疗经过、陈述的主要意见、理由、申请鉴定时间等,医疗机构要载明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
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简要的治疗经过、陈述的主要意见、理由、申请鉴定时间等,医疗机构要载明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许可证》代码,医务人员要载明专业、专业技术任
医疗事故鉴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5
起诉后能够再次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时效与当事人是否起诉没有直接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