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战时拒绝服役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不要求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的国防利益和兵役管理秩序;客观方面实施了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行为。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是指在战时情况下,公民对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能够提供而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战时拒绝军事征收罪的条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征用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拒绝征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
一般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既遂是需要判处徒刑的。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的规定: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战时拒绝军事征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无正当理由拒绝军事征收3次以上的; 2、采取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拒绝军事征收的; 3、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军事征收的; 4、拒绝重要军事征收,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 5、其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是指在战时情况下,公民对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能够提供而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战时拒绝征召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即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预备役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兵役管理的活动。
我国刑法规定,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是指,在战争期间,公民在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和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时,能够为其提供却拒绝为其提供帮助,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对这种罪名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触犯战时拒绝军事征用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订货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拒绝或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仅限于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是负有军事订货义务的生产、销售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因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致使战斗、战役失利的;严重影响部队重大军事行动的;造成人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