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公司进入清算后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股权转让不属于经营活动,可以依法进行。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债务人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以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债权; (三)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四)债权人
企业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公司清算一般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机构依法进行的清算。普通清算一般适用于自愿解散且公司资产能够抵偿其债务的情况。特别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不能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发生显著障碍,由有关政府部门或者法院
股权转让以前的债权债务纠纷,应当按转让协议进行处理。在一般情况下,转让协议只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有效。如公司转让已经通过公司债务人的,对公司债务人有效。公司转让经公司债权人同意的,对公司债权人有效。
破产清算抵押债权具有优先权。法律规定,公司破产的程序是先成立清算组,然后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再对破产财产分配,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力,最后清算终结、注销登记。
1、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4、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坏账
公司的具体清算程序如下: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 2、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方式: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且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
公司进行清算的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确认; 2、清偿各项税费和债务; 3、制定清算报告,报确认后申请公司的注销登记; 4、进行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制定财产分配方案,分配破产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依法清算之后,公司才能够注销。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够宣告公司破产。
企业需要进行破产清算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作出准予破产清算的裁定并将裁定书在5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及时拟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破产财产变价方
未在破产清算中申报的债权,不会因此消失,债权人可以另案主张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没有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