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以权利所体现的利益的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 一、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一)人格权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由
民法典特殊侵权行为具体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2、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3、高度危险作业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 5、建筑物、构筑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
关于监护权最新内容实施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
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的区别: 1、两者的法条的数量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享有有限的人格权,即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是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名称的权利。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
民法总则机关法人有独立经费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权利,机关法人,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并因行使国家权力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
《民法总则》已失效,《民法典》中的特殊侵权行为具体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2、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3、高度危险作业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 5、建筑物、构筑物脱
民法总则已经失效,现在适用民法典,民法典的法条适用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捐助人主要享有下列权利: 1、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权利。 2、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的权利。 3、知情权。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慈善组织应当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 4、监督权。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
民法总则的民事主体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生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因性别、地区、民族、年龄、职业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法人制度是民事法律的一项基本制度;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有: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信原则; 5、绿色原则; 6、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是由“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个概念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