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民间借贷保证人的担保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遵循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双方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连带责任担保时效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
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期限为:由担保人与借款人进行约定,如果未约定担保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有效期限,是债权人与担保人约定的期限;如果债权人与担保人约定的期限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就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
民间借贷担保期限为: 1、一般保证有约定保证期的,从约定; 2、无约定的,一般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的,保证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连带责任保证有约定保证期限的,从约定; 4、无约定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民间借贷个人担保的期限应当是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可以早于主债务届满期限也不可以与主债务同时届满。
民间借贷连带担保期限为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民间借贷担保有期限。《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
民间借贷保证人的保证期限由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最长为六个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
民间借贷的担保期限不能注明长期,保证期间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间借贷上诉期限分为两种: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间借贷诉讼期限也就是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对于诉讼时效可以适用中止中断。也就是中间债权人主张过还款的,那么从主张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