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孕妇是没有法定监护人的,因为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法定监护人是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
学生法定监护人指的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等。 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 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 2、管理
根据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血缘、组织等关系的远近来确定。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一般会由父母来担任。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
法律明确有规定的有监护权的人就是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包含: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总则预定监护的规定是: 1.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
监护人分为3种类型: 1、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 2、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3、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
民法总则已经失效,根据新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下人员可以成为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
民法总则已经失效,目前新生效的民法典规定以下人员可以成为监护人: 1、未成年的监护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