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具有下列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代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包括: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等。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处理为,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并不能同时存在,哪个存在就执行那个。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遗产继承一般顺序是: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发生以后,替代的继承人代替已经过世的继承人的继承地位,与同一顺位的其他继承人共同平均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代位继承的份额与同一顺位继承人的数量有关,并不一定固定继承的份额。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 1、时间特定,即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范围特定,即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3、份额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 1、时间特定,即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范围特定,即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3、份额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由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留有的遗产由其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作为代位继承人进行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留有的遗产。
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转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的区别在于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转继承的继承人不一定是继承人的直系亲属,只要符合转继承的法定条件就可以成为转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