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遗嘱见证人,是指遗嘱人设立遗嘱时亲临现场耳闻目睹,并且能够证明遗嘱事实的人。遗嘱人立遗嘱时,除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需要邀请两名以上的公民到场见证,作为遗嘱见证人进行见证。如果没有见证人或者只有一名见证人所立的遗嘱没
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见证人是指叙述或证实其实际看到的事物的人。
遗嘱见证人不可以是夫妻双方。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不可以是子女。 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
律师当遗嘱见证人需要收费。具体的费用由当事双方自行决定。遗嘱人聘请律师为遗嘱作见证应当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按约缴纳见证费用,并向具体承办律师开具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应向遗嘱人开具发票。
《民法典》规定,亲戚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
《民法典》规定,亲戚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
遗嘱见证人如果死亡的话,那么其遗嘱依然有效,依然应该进行遗嘱继承。具体而言,遗嘱是指人在自己死亡之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身后财产进行相应的嘱咐和嘱托行为,我国的法律对这类行为予以承认。因此有效的遗嘱在生效的时候,
口头遗嘱见证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必须是两个人,不能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而且见证人不可以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存在利害关系。比如儿子的岳父岳母,就属于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口头遗嘱只是一种紧急情况下立的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需
遗嘱见证程序是: 1、准备询问程序; 2、审查提供的材料; 3、请立遗嘱人出具承诺书; 4、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授权委托书; 5、约定见证时间、地点; 6、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7、制作见证书。
兄弟姐妹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而兄弟姐妹作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不能作为见证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