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是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的情形; 三、预告解除,即劳动者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强制签订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其他等等。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协商解除。 劳动者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办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的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其他。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除: 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
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必须要签的。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签,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拒绝签约;但如果符合法定的情形,劳动者提议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应当签订该类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与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算)。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有利有弊。 好处: 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 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弊端: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协商解除。劳动者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