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按照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发包人不愿支付相应补偿费用的,承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要求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监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损失费用。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验收工程后甲方不结算的可以先和其确认无争议部分的工程造价,将有争议项目单列,与发包人另行协商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之后,双方都应积极履行自身的权利义务。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
这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可以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到一定期为时段,分期返还。质量保证金一般是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相应的比例与数额(按合同约定方式与数额)。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情况下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除此之外,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4天,当建设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建设单位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施工单位,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建设
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例如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项目签字的法律责任,应当依据具体签署的文件内容和性质,以及经理是否取得授权分别判断: (一)、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情形。项目(经理)部一般仅是为实施特定项目施工而成立的临时性及一次性内部组织机构,多从事与项目施工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包括收发
工程未结算未验收可以起诉。可以起诉要求发包人进行验收并支付工程款,如果胜诉了对方还拒接支付工程款的,则原告可以等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被
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有相关材料的进场报告。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相关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建设单位以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有工程款支付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