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0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传播性病罪一般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具有严重传染性的疾病,从而实施了卖淫、嫖娼等的行为。通常情况下,触犯了传播性病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会被法院判处管制,
传播性病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传播性病罪由以下要件构成: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严重性病的人;该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构成传播性病罪的法定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
传播性病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3、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传播传染病罪立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 3、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4、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
构成传播性病罪的条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4、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犯传播性病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也包括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包括他人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传播性病罪的立案标准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条规定的“明知”: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通过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