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分公司签署合同要总公司授权。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是要总公司授权的,主要原因在于分公司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总公司的法人来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必须由总公司来签订或者授权签订。
分公司公章签署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不得超越总公司的授权。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签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一切行动听从总公司指挥。不能申请破产以及独立申报债权,分公司注销后不需要进行清算。
若总公司赋予分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权力,则其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如没有赋予相关权力,则不能订立劳动合同。且分公司有独立人格的,可以以其个人名义订立,没有独立人格的,只能以总公司名义订立。
分公司依法签署的合同,是有效的。分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包括对外订立合同,但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由分公司自行承担责任,不足以承担的,再由法人担责。
分公司签署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应当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分公不具备独立的财产权,民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对分公司是有效的。总公司对分公司有支配权,因此总公司可以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但只有总公司特意说明是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的,该合同对分公司才会具有法律约束力。
分公司签署合同有效。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可以加盖总公司的公章,可以加盖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是为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无需事事过问总公司。
要看具体情况。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由公司承担和它相关的民事责任,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类似于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关系,因此,分公司签定的合同如果属于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是有效的,若超出授权范围签定的合同也类似表见代理产生的合同,
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超出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为他人签订保证合同的,该保证合同无效。因为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
分公司签署合同一般也是有效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而在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因此也是有效的。这也存在善意第三人的情形,即如果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并不一定要盖总公司的公章,可以仅盖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只要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即为有效,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