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从债权特征如下:从两个债务的关系来看,没有主债务就没有次级债务,否则没有次级债务就没有主债务;次级债的产生或存在必须以主债务的存在为基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主债务不成立、无效或撤销,次级债务自然不起作用;主债务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后,
合同债权作为质押标的的一般条件:质押的债权是当事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权利;该债权属于可以进行质押的权利;该债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权利,且具有特定性等。
债权担保合同的特征主要有: 1、范围限定,即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2、从属性性,即债权担保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随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等债权担保合同的其他特征。
《民法典》规定债权可以转让,但是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民间借贷中债权转让的特征: (一)原合同的有效成立是债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 (二)债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与原合同保持一致。 (三)债权转让的条件限制。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
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
合同无效有哪些特征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被认定无效的话,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说,合同的无效是自始无效的,这是合同无效最重要的法律特征。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无效的合同如果只是部分被确认为无效,这一部分的无效合同,并不会影响其他部分的
债权转让一般指的是涉及的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一般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因此原合同中的债权
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具有以下四点,分别是: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 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