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司法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客体上侵犯了司法公正和司法的正常审判秩序; 客观方面实施了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民事枉法裁判罪既遂的判罪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
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的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2.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 1、民事枉法裁判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构成及认定是审判人员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属于“情节严重”。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
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是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审判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作枉法裁判。
关于忘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399条第二款规定,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它的构成要件如下。第一本罪的客体要件他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犯罪行为满足以下要件的,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1.主体要件:主体是从事民事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审判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在民事审判活动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构成特征有: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