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即有损害行为和损害后果,污染者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环境污染侵权法的归责原则,是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何种标准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
环境污染纠纷属于侵权纠纷。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环境污染纠纷属于侵权纠纷。
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区别是: 1、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责任构成要件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
环境污染侵权的特点有主体的不平等性、不特定性。侵害过程的间接性、复合性。损害结果的持续性、潜伏性。环境污染侵权是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人或物等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环境受到污染的,应这样划分侵权责任:如果有两个以上的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涉及环境污染责任的分配中的侵权责任,应当根据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多种因素进行划分。只有一个侵权人的,则无需进行划分,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1)由于环境污染侵权纠纷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加害人不论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受害人无须就加害人的过错进行举证。 (2)受害人需要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全面的举证。 (3)对损害事实进行举证。损害事实是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法律关系
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进行认定,也就是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那么视为有责任。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属于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责任倒置原则。
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原告举证责任有: 1.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是确定被告的依据,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是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 2.原告受到了损害的事实,行为人只有在其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的情况下,才应承担民事责任
环境污染侵权原告的举证责任是:要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污染损害行为,还要提供证据证明自身遭受了污染损害并产生损失。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
在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中,法院一般采取客观标准,根据受害人所提供证据的客观公允情况进行判定,实践中常采用的方法: 1、按鉴定评估报告来确定; 2、按营业损失或其他可证明的收入; 3、根据双方或受害人与第三人的协议约定,如果受害人与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