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第二顺序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能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设兄弟姐妹子女的代位继承权,将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规定为代位继承人,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代位继承。
适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所以子女代位继承的份额跟父母本身继承份额是一样。
单位房子不可以继承。因为单位房子的所有权一般是归单位所有的,而被继承人并没有获得单位房子的所有权,所以单位房子并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根据其性质不能继承的遗产,不得
成年的继子女有权继承遗产,但是需要满足条件,即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这种条件下,成年的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
未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主要应指以下情形: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成年后是否有继承权,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由指定继承人单独继承。 无遗嘱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亲生子女和继子
第二继承人是能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
无儿无女死后财产侄子一般是不能继承的。但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按照遗赠扶养人、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办理。且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明确子女无继承权,但同时需要在遗嘱中明确遗产由谁来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但不赡养继父母的,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配或者少分配。赡养是指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1、性质和效力不同。 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 3、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