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过继子女有权继承原父母遗产,但需要满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情形。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不可以剥夺未成年孙女的代位继承权。没有遗嘱,任何人无权剥夺未成年孙女的代位继承权,但有遗嘱的,适用遗嘱继承。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取代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应继承的遗产
放弃继承权后是不可以代位继承的,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
在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之后,就不享有代位继承权了。因为继承人对于继承权的放弃也包括代位继承权,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因此对于此种情形的具体认定,即继承人先
养子和第二次婚姻中所生的孩子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继承权的子女包括,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养子和婚生子女都是有继承权的。
继子女一般是能行使代位继承权的,根据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主要看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享有继承权。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可以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要求办理,有遗赠的,按照协议办理。按照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继承的,第二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继承的人,有第二继承人继承遗嘱。
继子女想拥有继承权,需要与继父或者继母有扶养关系,情况如下: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有尽到抚养义务的;2、继父母有对未成年的继子女进行经济上的供养的;3、成年后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的。比如甲是乙的继女,甲成年后对继父乙有尽
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具有法定继承人资格,需要看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形成抚养关系,则继子女有继承权。继承的时候遗嘱优先,如果没有遗嘱,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