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4
根据法律规定,虐待部署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指:客体是我军官兵一致,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主体是有上下级隶属关系的上级军官,即处在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主观上是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虐待,情节恶劣,因而致人重伤
行为方式是指从肉体上或者精神上摧残折磨的行为。 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等为肉体摧残; 经常侮辱、咒骂,讽刺,不让参加社会活动等精神折磨; 虐待行为要求“经常”实施,偶尔一次不构成本罪。
不构成虐待罪的情形有,虐待的对象不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或者是虐待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的。刑法规定的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
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我军官兵一致、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虐待,情节恶劣,因而致人重伤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指处于领导岗位
虐待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1、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儿童; 3、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中儿童的行为; 4、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儿童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的俘虏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且主要是对俘虏有管理责任的军职人员,也可以是其他军职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
虐待部属罪的犯罪构成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官兵一致、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虐待,情节恶劣,因而致人重伤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为特殊主体,指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
不构成虐待罪的具体情形是:没有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符合以下条件会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 1、犯罪主体限于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
虐待罪的犯罪对象不一定必须是家庭成员。还可以是被监护、看护的人。这就包括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 《刑法修正案(九)》将虐待罪的主体由具有特殊的家庭关系的主体扩展至对未成年人、老年人
构成虐待罪:经常以打骂、冻饿、侮辱、有饭不给吃、有病不给治、强迫做超体力劳动、随意禁闭等方法,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折磨、摧残。客观要件的特点是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具有持续性、一贯性。
虐待罪不是什么人都能构成的,虐待罪的主体,只能是年满十六周岁,且有家庭成员的人才能构成。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符合以下条件的构成虐待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