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 1、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2、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没有
债务人失踪的,如果有保证人的,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没有保证人的可以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债务人不出现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判决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失踪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其失踪,然
找不到借贷人可以起诉。如果所欠债务是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或者家中的人生病而产生的,则由另一方用其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为了保护找不到的人和相对人的财产的权益,可以申请法院对其失踪进行宣告,在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宣告其失踪之后,会为其找好财产的代
在贷款人找不到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1、直接到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人,在起诉之前,债权人最好对债务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这样在执行阶段才能实现债权。 2、如果是一般保证的,债权人需要向债务人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找不到债务人或者债务人失踪、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人民法院会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对方,如对方缺席,则依法进行审判。
起诉贷款人法院找不到,可以公告送达,然后按照缺席判决处理。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 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
可直接到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如出借人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法院受理后确认借贷关系明确的,可缺席判决,并对其财产执行追偿债务。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
找不到债权人,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债务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在找不到债权人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要求向对方还款,自立案之日起,不再计算逾期利息。 二是到公证处对债款及约定利息进行提存。 提存债款后,不再计算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