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
属于婚姻无效情形,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一方是精神病的,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参加诉讼。但需要明确的是,一方是精神病并不属于构成婚姻无效的条件,如果是在婚前没有告知的,属于可撤销婚姻,被隐瞒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
婚姻关系无效应采取如下措施:由当事人或相应人员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法院在做出婚姻无效的决定之后,当事人之间属于同居关系,不具备夫妻之间的关系,但是孩子按照婚生孩子来处理。
婚姻关系无效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不需要离婚。如果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当事人之间也就不存在婚姻关系,自然就不存在离婚的情况。当事人只需要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就可以了。无效婚姻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并且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双方必须为自愿离婚并且子女了解并且已经处理好了之间的事情,并由婚姻登记机关检查后准予离婚。若是一方想提出离婚,则要向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处理或者是像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并且人民法院要
无效婚姻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的孩子适用民法中婚生父母子女的规定,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子
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参照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解决,由双方自行协商谁来抚养,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一般情况下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由母亲来抚养孩子;孩子两周岁以上的则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抚养权。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夫妻一方属于包办婚姻的,一般不是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包括:重婚;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双方未到法定婚龄。因此一般应当认为包办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但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该婚姻。
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 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来源于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共同享有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