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工作实际,现就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 (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盗窃检察院不予逮捕的情况是:盗窃金额不大,没有足够的证据或事实不清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需要继续调查,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包括: 1、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均应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3、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书面阐明其意见; 4、审判过程中经当事人
盗窃罪可以从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情节证据等层面确立证据标准,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作出是否逮捕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级别为最高级。检察院一共有四级,最高级:在中央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人民检察院。第三级:在地市设立地市级检察院(在行政公署设立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派出分院)。第四级:在县市级设立基层人民检察院。
盗窃罪最直接的证据如下: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
检察院抗诉有以下最新规定: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禁止令
犯盗窃罪的,检察院不起诉案例并不多。每年全国的检察院不起诉决定都很少,因为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移交到检察院的案件一般来说都是存在犯罪事实的,弄错或者情节轻微的请况一般很少。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 (三)重罪轻判,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