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应对存在《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情形对公司债权人承担。《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原则上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为一人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时,应当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人数有要求。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该由两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之所以是作出这样的人数限制,是为了区别与一人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彰显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资合性兼顾的特点。 根据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出现一些例外的情况,那么特定的股东就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一人有限公司为例,如果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那么在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时,
公司亏损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股东抽逃出资、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或者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需要对公司
公司股东应当承担如下责任: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这是股东的主要义务股东出资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选择认缴出资额,先实缴一部分,剩余部分则按期缴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年限内,缴全注册资本;遵守公司章程;公司注册后、不能擅
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主要有: 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公司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给股东的,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等。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公司欠债,公司债权人可以一并起诉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以及抽逃出资的股东。 一般来讲,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承担,股东不需要额外以自身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对于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股东负有补充赔偿责
公司股东在有设立时的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若是公司效益不好,则投资越大,亏损越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个股东都应当对于公司经营尽到忠诚、勤勉的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以公司的资产承担有限的民事责任,所以才叫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由股东出资和企业经营期间的取得的资产构成,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对于有
股东应承担以下风险: 1、投资失败的风险。如果公司倒闭,股东投入越多,损失的风险就越大; 2、无法获得收益的风险。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股东将得不到投资带来的回报;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在我国公司经营亏损,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来承担。但如果亏损是股东造成的,或者是股东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债权人、其他股东的利益的,则股东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