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1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主要表现为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即是使淫秽物品流散于社会。这里的社会非指全社会范围内或在整个国家、某个地区的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
传播淫秽物品可能是刑事案件,也可能只是治安处罚案件。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相应的量刑标准为:犯传播淫秽物品罪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从重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两个独立罪名,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淫秽物品,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
传播淫秽物品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根据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九节规定了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表现形式和量刑处罚情节,其中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
传播淫秽物品行为的处罚: 1、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一般的传播淫秽物品,比如制作、销售或者出租淫秽的图片、影像等行为,被查处后会受到治安处罚,处10天到15天的拘留,并且罚款3000元以下。情节非常轻的,则是拘留5天以下或者不拘留,只罚款500元以下。但是情节严重的,将触犯刑法,可能会被判处
符合下列条件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存在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播淫秽物品行为的处罚有: 1、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2、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 1、行为人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行为人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那么将会在在上述法定基础刑上从重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共同条件有: 1、犯罪主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3、主观是出于故意;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