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债权申报所包含的债权主要有未到期的债权,该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该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以及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等。
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我国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
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话也可以重新申报,重新申报的时间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债权人没有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相关的权利。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要进行申报,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的,不可以重新申报,但是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补充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要求债权人对补充申报不存在主观过错; (2)补充申报的债权必须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而清算程序不等人; (3)补充申报的债权即使成立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可以按下列方式债权申报公告: 1、写明公告的公司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2、写明公告的目的; 3、写明公告的具体事项(即告知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申报的时间、地点); 4、写明公告发出的时间; 5、注明公司的签名或者盖章等。
申报债权的方式:申报债权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说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债权的性质和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具备抵消权资格的债权人,在抵消权的范围内可免予债权申报。
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可以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如果此前已经进行了破产财产分配的,则不能再进行补充申报。 不过如果是由于清算组原因导致债权人没有及时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的条件: 1、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2、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3、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4、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
债权申报包括以下债权: 1、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合法有效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