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股权转让不等于资产转让。资产转让的客体为资产,股权转让的客体为股份,资产收购获得是对企业全部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权,而股权收购购买的是对被收购企业资产的拥有或控制权。
1、性质不同。“出资”是特定财产的数量表现,即在公司成立时确定的价值,可以说,它是一个历史数据,具有确定性、静止性和过去性,具有物的因素;而“股权”作为一种权利,在数量上会随着公司发展而有所改变,其所代表的价值由多种因素构成,并随着诸种因素
(1)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和证券交换等方式获取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资产、股票等,从而居于控制地位的交易行为。按照收购的标的,可以进一步分为资金收购和股份收购。 (2)并购:并购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发生
一、转让的客体不同。资产转让的客体为资产,股权转让的客体为股份。 二、来源不同。资产来源于三个方面,即股东(出资人)对于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和通过举债所获得的资金来源。股权则不同,它只存在于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业就不
债权转让的,抵押权也要一并转让。抵押权具有附随性,被担保的债权转让的,针对主债权而设立的抵押权应当继续存在,抵押权应随被担保债权的转让而移转于受让人,无需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全部或部分转让两种形式。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
我国民法典规定,公司属于法人组织,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股东履行出资责任后,转让股权不承担公司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后的债务由新股东承担。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外商独资企业转让股权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同意,也必须取得企业全体股东的同意才可以进行转让。
外资公司股权在符合下列条件时可以转让: 1、股权转让一般通过谈判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进行; 2、商投资企业转让股权须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3、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资格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营他方转让的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全体股东同意; 2、企业原审批机关核准; 3、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4、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5、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6、外资股权不得部分转让给境内个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流程: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二、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三、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四、评估、验资; 五、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