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8
二者区别如下: 1.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 2.制定机关不同。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是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实体法律关系进行一定裁判制作的文书。
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主要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法院调解、民事判决、裁定、决定和命令、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包括: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等。
法院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
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且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下,双方签字后,该案件已经审结,诉讼程序已经终结,不存在是否准许撤诉的问题。
1.可以按撤诉处理,是指法院按照撤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来掌握,对符合撤诉条件的,按撤诉处理;对不符合撤诉条件的,则继续审理。 2.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视为放弃自身的诉讼请求,属于对自己诉讼
不是的,一般申请撤诉必须由当事人提出,其目的必须正当、合法。并且是自愿提出,而不是被动违心所致。撤回申请的期限也是有规定的,如果民事诉讼需要撤诉,那么需要在法院宣判前,撤诉人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通知人民法院撤回民事诉讼要求。
(1)法院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不予受理,该不予受理属于程序性问题,故应当用裁定作出。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
不是的,一般申请撤诉必须由当事人提出,其目的必须正当、合法。并且是自愿提出,而不是被动违心所致。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撤回申请的期限也是有规定的,如果民事诉讼需要撤诉,那么需要在法院宣判前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上诉之后,是可以撤回的,是否准许撤回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决定。《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 3、撤诉必须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