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上海市公安局是本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交警支(大)队具体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及享有外交特权或豁免权的外国籍人员的交通事故、以及其他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交通事故,由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后,是会通知对方的。如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对此具有异议,可以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进行复核。从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我们可以知道,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属于专业性的认定,它可以在法院的诉讼过程当中,作为重要
交通事故复核后不服的,当事人无权再提起复核,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要当事人可以指出原认定违背事实之处、引用法律错误之处,并能够提供支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的证据。那么法院就会变更复核结果,否则,对于复核结果,法院不会依法作出变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之后,当事人可以对责任认定书提出复核的建议,一般当事人只有申请复核一次的机会。 其次,如果对交通事故复核不服,可以向有关机关或者是部门申请行政监督:申请人认为复核结果,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严重不公等问题的,可以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是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人依据客观事实和相关规定提出的复核请求予以审查,结合申请人的主动投案自首情节和受害人之监护人向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机关提出书面请求对申请人的从轻处理的意见的申请书。
1、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及时申请复核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期限: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只能申请一次复核,复核后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的,当事人不得再申请复核。当事人仍然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供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申请交通责任书复核的内容为: 1、应该收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仔细研究交警是如何实施和判断承担这样的责任的法律依据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明确后,应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审查材料。必须注意这个时间,
当然可以。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