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刑事案件申诉不影响减刑。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他参加到诉讼中来,是因为正当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是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正是由于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特殊身份,为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赋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以当事人地位。被害人
在我国若是刑事案件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人员需要回避。
涉外刑事案件中的犯罪主体包括外籍或无国籍的自然人。对于涉外刑事案件,依据《刑法》的属地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的原则规定,我国法院享有对案件的管辖权。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有:起诉的权利、提出申诉的权利、举证质证的权利、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等。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1~2人作为辩护人。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有: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对于刑事案件,当事人不可以要求刑警队撤诉,因为公安机关认为确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予以立案侦查。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则可撤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其他情形。
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诉时应提交申诉状,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刑事案可以申诉。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刑式案件进行申诉立案。申诉立案的刑事案件只有经审查后,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予以再审立案。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
撤销刑事案件的事由有: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