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6
债权债务的免除的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
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免除债务权、债权转让。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债务关系的解除方式: 1、当事人协商一致,或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
债权人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者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 债权人代位权是合同法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
合同解除权不是债权,是形成权。合同解除权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属于形成权的一种。形成权是以单方意思表示方式行使,也就是说,实现形成权既不需要向法院提出请求,也不需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有,如果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属于可抵销的债务,并且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提出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或者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将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相同的债务,予以抵销。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债权人依法享有对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3、债务人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从而使债权人具有代位权。
关于债权人的代位权相关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