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6
债务人是需要向特定的权利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人,而债权人是可以请求特定的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人。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基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等民事法律行为而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人指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 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债务人行使
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即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务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
债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但当事人终止债的协议,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规定或禁止性规定。
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但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相互抵消。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管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
债权债务的规定有下列规定: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而产生的;以及权利人可以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而特定义务人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
以下是法律对夫妻共同债权作出的规定: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