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认定要注意四个要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主观过错等。 1、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没有
有时间规定,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程序的规定标准: 1、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提交材料,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4、社会保险行
工伤认定期限规定: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 2、自职业病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3、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
工伤认定时效的规定有: 1、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用人单位提出; 2、用人单位不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书在人社局办理。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后,人社局会及时送达工伤职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
该决定书只是表示人社局受理了该申请,不表示一定认定为工伤。经过调查,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工伤,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不予认定工伤,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规定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不接受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