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结婚证是假的,那就当作没结婚了。户口本的已婚登记,到派出所去申请更改成未婚,到时候派出所要出示证明,可能需要去民政局拿无婚姻登记证明,结婚证假的,民政局是没有登记记录的。男女双方如果要结婚的话是要去民政局进行登记的,这样的话才是合法夫妻,是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证,但是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而向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根据其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时间区别对待。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
没有结婚证的,双方之间不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因此不需要离婚,直接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单独就孩子抚养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法判决。人民法院在审理非法同居关系
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
不算。没有结婚证就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婚姻,即使有孩子也只是同居关系,一方如果与他人结婚不算重婚。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
已婚去哪个国家结婚不算重婚:如果这两个国家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分别在两个国家结婚就构成重婚罪。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
没有结婚证的,不属于婚姻关系,不需要离婚,直接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即可。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
没领结婚证再婚一般不算重婚。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重婚是指当事人与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登记结婚的行为。且一般情况下,同居不构成婚姻关系,但若双方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且在1994年2月1日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事实婚姻。
没办结婚证的离婚协议又复婚没有效果。没有办理结婚证,也就不存在婚姻关系,没有婚姻关系也就没有离婚的问题存在,自然也就不存在复婚的问题,自然离婚协议也没有效果。
签订离婚协议不能算已经离婚。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办理离婚协议手续必须提供的文件之一,但只签订离婚协议,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会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选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