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对于被继承人已经立遗嘱处分的遗产,不能适用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未丧失继承权
可以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情况是:当因为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土地、村民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或者宅基地长期不用,村民去世的,政府都可以将宅基地收回。对于因为公众利益征地的,政府部门会给村民征地补偿;对于村民违法使用宅基地的,收回后不予补偿。
可以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情形有:1.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2.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3.房屋所有人去世、没有继承人的;4.城镇居民继承农村宅基地;5.农村发展需要、被政府征用的土地;6.一户多宅,宅基地乱建的。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原则上,不抚养子女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
法律规定子女应当赡养父母。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可以不支付赡养费的情况如下: 1、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 2、已婚的成年子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减抚养费的情形有: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有给付义务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判决给付抚养费的;抚养子女的一方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在下列情况下能变更抚养权: 1、对方无力抚养孩子或者患病严重; 2、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的; 3、已满八周岁的孩子自愿与己方生活的。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可以通过以下方面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