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出现以下情形时,收养人可以对被收养人主张经济补偿: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解除收养关系经济补偿的数额根据养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养父母的经济能力综合确定。
在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送养人可以解除收养: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
下列情况可以变更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
如果继子女与后爸没有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不赡养后爸。也就是继父母未对继子女承担教育抚养的义务,此时继子女也就不用承担赡养义务。但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成年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且此种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当事人一般不能不履行,但存在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不赡养: 1、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的; 2、成年子女本身不能独立生活的,例如成年子女为不能辨
可以变更抚养费的情况有:第一,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第二,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第三,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
以下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有证据证明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等其他证据证明应当增加;对方有能力支付的。
以下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费: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
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1)由于物价调整,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减少抚养费的情形: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
法律规定子女应当赡养父母。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送养人能解除收养的情形包括下述几种: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