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申请工伤认定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证明材料; 2、劳动合同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如病历、检查报告、住院病案等原件及复印件,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4、受伤职工身份证原件
申请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办法:单位应在职工受伤或者被依法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三十日内进行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材料,由社保局依法及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如果单位不按规定申请的,则职工一方可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申请,由劳动局及时作出决定
在我国,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接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鉴定是没有明确时间规定的,劳动者在进行工伤认定后,认为自己劳动能力受到影响,可以直接去申请劳动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没有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程序需要当事人携带完整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证明到司法鉴定中心,由鉴定所的工作人在参阅完整病历后核定伤残级别,然后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并携带诊断证明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做鉴定,最后等待鉴定等级或结论公布即可。
工伤认定申请的办理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填法是首先工伤认定申请表要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申请人如果是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登记号由受理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填写。发生事故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初次确诊时间填写。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