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法律规定,下列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伪造的遗嘱;遗嘱被篡改的。
遗嘱人前后订立几个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两份遗嘱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两份遗嘱不相抵触的部分,则仍然有效。即使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同样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生前自立遗嘱满足以下条件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公证遗嘱要大于最后一份遗嘱;公证的遗嘱和最后一份遗嘱两者同时存在的话,那么公证遗嘱要大于自书的遗嘱;公证之前的遗嘱就专门由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核实过的,从而所存在的法律效力也是最强的,任何人都是不能进行更改。
无效。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如下时候会丧失效力: 1、遗嘱人依法订立与原公证遗嘱相抵触的新遗嘱,且也依法进行公证的; 2、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 3、最后所立的公证会丧失效力的其他情形。
公证遗嘱丧失效力的情形有一下5种: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利害
遗嘱人还在世,遗嘱书是否有效,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遗嘱继承时具有以下要素才有法律效力: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遗嘱的内容不允许违
遗嘱生效后执行的流程为: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遗嘱原件遗失的情况下,复印件是否有效的确定方式:如果该遗嘱是经过公证的公证遗嘱,如果复印件是从公证书原件那里复印的,并且经过公证处盖章的,该遗嘱复印件是有效的。但如果是以其他形式作出的遗嘱,仅保留复印件则较难证明遗嘱的有效性。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合法的遗嘱被订立后长期有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未对遗嘱的失效时间做出明确规定,其遗嘱在继承开始生效之后是一致具有法律效力的,并不会因为时间原因而导致其失效。
新遗嘱可以推翻旧遗嘱。订立遗嘱后,遗嘱人认为遗嘱不当或者有错误的,或者改变主意的,遗嘱人在死亡前均可以撤销或者变更其原来订立的遗嘱。并且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