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劳动法哪条有代通知金:劳动法代通知金的规定是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40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对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
支付代通知金的条款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即用人单位无过错性辞退员工时,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的,需要向其支付代通知金,即额外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不是必须支付,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3种: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代通知金的标准是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
代通知金依据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代通知金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代通知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订立合同时所依据
合同期满代通知金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离职代通知金工资标准是本人一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未提前通知劳动者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患病或者非工伤,医疗期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 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