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这也是盗窃罪追诉数额的起刑点。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以上标准为盗窃既遂。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具有以破
盗窃罪的认定标准是: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认定构成盗窃罪。关于数额较大,国家规定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地方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制定标准。
盗窃罪的认定标准是: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本罪的认定:第一是客体要件是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第二是客观方面表现为窃取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此处窃取的行为不一定是秘密窃取,公然窃取在司法实践上也有可能被认
在团伙盗窃中主犯是的认定应当依据刑法和事实。《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
共同盗窃中主从犯的认定方式: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盗窃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2、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团伙盗窃认定主从犯的方式是,在盗窃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以及在盗窃集团或一般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或罪恶重大的犯罪分子是主犯;从犯是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
共同盗窃中犯罪未遂的认定:在盗窃犯罪案件中,盗窃未遂的情形不以犯罪论处,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未遂,则应当以犯罪论处。因此在盗窃案件中,只要使被害人对财物失控,即构成犯罪既遂,反之则是犯罪未遂。
要认定团伙盗窃中的主从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或者组织、领导盗窃罪的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行为人是主犯;而在盗窃罪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即为惯犯。这一规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盗窃累计数额仍达不到较大的。法律规定,多次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的情形来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