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民事诉讼二审审理期限是: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行政诉讼再审立案的期限,可以参照一审的立案期限,一般是七日;如果再审法院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受理;如果不符合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
民事诉讼诉讼的再审期限是六个月。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对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应向二审人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民事案件二审的审理期限通常为三个月,但是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之后可以延长。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应该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上诉。
对于一审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的审判期限是受理案件后的二个月内,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则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则需经最高院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是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连续计算。分为两种情况: 1、普通程序,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2、简易程序,3个月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时限是没有规定的,延期审理情形消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审理。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通知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公告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时,由于出现法定原因,而另定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
民事诉讼审判期限: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
民事诉讼二审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之后可以延长。当事人上诉到二审之后,法院对于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